同资质不合格,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绵阳市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标,一路畅通无阻中标四亿工程。四川海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到底有什么样的深厚背景能这样无视法律法规一路绿灯。 四川省绵阳市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不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法,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参与投标,资质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依旧一路绿灯最终中标4个亿的工程,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是这两家公司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背景可以不按照国家招标法执行? ![]() ![]() 对比国家招标法第31条的规定和木龙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可以明确看出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治理项目招标要求未执行国家招标法中的明文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木龙河水环境治理项目投标,从四川圆瑞的相关资质可以明确看出其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别是不符合木龙河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招标要求(圆瑞贰级资质),而木龙河水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2019年1月,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 ![]() 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中从明确提出参与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2019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办公厅对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处罚文件,而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是2019年3月开始报名参与投标,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况依旧参与投标且中标,是哪里来的底气呢?是谁了加持了护身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