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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蹂躏的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营商窘境何时破解?

2022-1-7 11: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308| 评论: 0|来自: 百度

民营企业经营到底有多难?东莞的民营企业经营有多困难?中国首个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22年来经营有多么困难?东莞旅游民企,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东莞经营困难超乎大家的想象。

一大难题:硬拖4年不给修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谁之过?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规定需要修编的总体规划,因东莞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刁难,延期四年无法完成,直接影响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样板景区的升级和发展。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远景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观音山公园2007年正常修编后,即2017730日到期,需进行修编并报批。本是一件按照法定程序相关部门正常办理的公事,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却故意拖延四年,就是不给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问】: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为何两次拒绝观音山公园正常修编?

20177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曾致函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观音山公司委托曾两次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拒绝。

第一次:201839日,针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邀请东莞市林业局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共同参加商讨。根据2017717日的督导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东莞市林业局应发挥林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完善森林公园各项配套建设手续。201810月,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应邀到东莞市林业局勘查观音山公园边界,却遭东莞市林业局单方临时取消,不成立的理由则是该观音山公园四界不清。

第二次:2019417日,东莞市林业局为应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2017717日的督导通知和201839日的会议纪要,也曾致函通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要求尽快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走形式。2020519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根据该致函通知精神,委托北京时代天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配合修编并前往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完成修编所需事项,仍遭拒绝,不成立的理由仍是该公园四界不清。

然而,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到底是不是四界不清?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从2000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观音山森林公园,到2005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及广东省林业局批准的总体规划,均有四界范围。

2000123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定的位置范围位于樟木头镇,由石新、古坑、樟洋、官仓等村的部分林地组成,总面积26178亩。20051223日,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确定:经营面积657.18公顷,行政区域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地理坐标东经104°5838″—105°0225″,北纬22°5230″—22°55″,四界范围大尖顶(沿山脊至)吊神排(沿山坡至)观音肚(沿山坡至)笔架山(沿山脊至)石壁径(沿山坡至)石新医院(沿山坡至))珊珠棚(沿山坡至)飞云顶(沿山坡至)官仓(沿山坡至)大尖顶。同时,2007730日,广东省林业局批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地理坐标和经营面积:东经104°0516″—114°0736″,北纬22°5247″—22°5459″,总面积598.10公顷。

纵观其上,三级批准性的文件足以说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四界清楚、手续合法。可怎么修编时“四界不清”就成了东莞市林业局阻挡观音山公园修编的理由了呢?

【二问】: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如此滥用职权,上级部门到底管不管?

近几年,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又曾多次向镇党委、政府和东莞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书面申请并反映情况,以求尽快修编,均无结果,导致修编工作延期四年一直无法完成。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明显存在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请问,上级有关部门到底管不管?

 

【三问】:东莞市林业局将观音山公园3000多亩生态林变成经济林等违法办证行为,该谁管?

东莞市林业局不仅多次阻拦我公园总体规划修编,早在20053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林权证9份,以及和20101019日换发林权证10份,在借换证期间,市林业局却违法将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松树防护林3209.7亩,擅自改变为限额采伐的商品林范围内的荔枝经济林、用材林等其它树种林种的严重问题。此举,明显侵犯了承包人黄淦波及观音山公司对承包林地、森林和树木应有的合法权益,而林业局在明知权属存在争议,仍继续换证,存在办证程序违法行为。这种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谁来查?该谁管?

【四问】:观音山的总体规划何时能修编完成?四年无法修编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近两年,疫情反复,民营企业经营极为困难,观音山公园苦苦支撑,一直想要转型升级度过难关,但总体规划就像一道坎,始终无法迈过,导致公园很多景点、项目,无法顺利实施落地,直接影响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样板景区的升级和发展。此外,观音山公园总规修编如果延误,国家林业局就有可能取消国家森林公园称号,这就给观音山公园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和两难的选择。然而,东莞市林业局却故意设置障碍,其用心险恶,难辞其咎。公园就想问,观音山的总体规划何时能修编完成?因总体规划修编四年受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20211124日,东莞市林业局在官网上发文称,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切实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到林业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然而民营企业观音山公园的真实感受却是,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阳奉阴违,刻意公报私仇打击报复辖区内企业。林业部门本应该是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的服务者和保障者,在东莞,东莞市林业局反而变成了公园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显然早已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至脑后。至于观音山公园的总体规划何时能修编完成?恐怕是要看市林业局某些“老虎”的眼色和心情了!

 

二大难题:22年不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供电,谁担责?

一问】:民营国家森林公园供电有多难?

据网络媒体报道,20051223日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观音山森林公园升格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5]954)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样一个东莞市旅游民企+旅游名企,从1999年至今的22年时间里,甚至连一个最基本的“村村通”的用电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公园80%面积没有电力供应,都是公园自己坚持发用柴油发电机解决。

根据《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本是一起简单的供电义务问题,为什么供电部门22年就是不给观音山景区供电?谁下的命令?此事又该谁担责?为什么报道出来这么久,至今还解决不了?

【二问】:为何东莞市供电局造谣称导致人身触电伤亡?

2021727日,东莞观音山方面发函敦促东莞市供电局,尽快依法依规对观音山公园内因违法架建而导致山体塌方形成的倾斜电塔的塔基进行维护加固。

本应是一起简单的对山体塔方形成的倾斜电塔的塔基进行维护加固的公事,应该是供电部门的维修义务。然而,供电部门不仅直接拒收观音山方的信函,反而于1011日向樟木头人民政府发函称:观音山公园不自行维护,在我局主动要求维护的情况下,还阻扰我局对影响杆塔安全的边坡进行维修。并称由于观音山的原因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周边大规模停电。

1026日,观音山方向东莞供电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局公开上述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信息、死伤者可识别身份信息、死者遗体的处理信息、该局支付死伤者家属的赔偿账单信息、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信息、该局与该事故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信息、该局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信息、安监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文件信息。

结果,东莞市供电局回函称:我说的是你观音山的原因,已致人触电伤亡的安全隐患,并不是真的有电力安全事故。好吧,就算虚惊一场,那么,以下问题该作何解释呢?

第一,既然不是有真实的安全事故,为什么要向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函告状,而不是及时直接到现场勘查排除隐患?

第二,市供电局向相关部门发函称,观音山方阻扰供电部门维修。观音山方既然在727日向供电部门发函提醒需要进行维修加固,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进行阻扰?

第三,按照《电力法》电塔塔基进行维护加固,本应是供电部门的维修义务,怎么成了一家景区的责任?

第四,景区如果要对本需要电力专业工人维修的电塔塔基进行维修,出了事故谁负责?

第五,如果一个旅游景区可以维修电力设施?那要你供电部门干什么?

 

【三问】: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为何可以未批先建?

之前有人民网转发《经济参考报》报道,“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强制架设高压线”,因高压线路架建将直接影响到公园景观,并担心施工可能会导致山体松动造成水土流失,易形成山体塌方,架建工程一度曾遭到观音山方面的强烈反对。

据观音山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开始,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供电局在未经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架设在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

目前,有七组高压线路,十余座高压线塔穿行架设在观音山园内。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凡征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林地,须先征得经营管理方的意见后,再逐级上报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同意,最终报送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审批。”

而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是在公园建园之前就存在的,另一组为观音山公园同意架设的外,其余的五组既没有经过公园、省林业厅、原国家林业局同意;也未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的状态下便强行施工。这些高压线塔均穿行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通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景区路基较高处,高压线距离地面仅为4米多,危险异常。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高压线塔

那么,以下问题,是否应该由南方电网或东莞市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第一,按照《经济参考报》的报道,既然手续不全为何能在观音山进行落地建设?谁负责的项目?谁下的执行命令?谁该担责?

第二,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林地,为何不征得经营管理方的同意,就强行搭建?谁给的权利?这是国有企业该有的行事方式,还是觉得民营企业好欺负?

第三,既然搭建了高压线塔,为什么要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通道的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致游客行人生命安全而不顾?

该起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微博的讨论量高达6000多万,还在持续增长。

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几个月之久,为什么相关部门无动于衷?为什么没有人去实地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碰到的困难?

  

三大难题:被蚕食和破坏的国家森林公园,谁来管?

根据2010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第九章的规定,国家森林公园“自动进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1999年观音山公园被承包成为民营企业经营,因为承包前林地为当地村集体所有,所以承包后当地村民就开始打起山林的主意,在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说法诱导下,开始渐渐侵占观音山公园的林地,无论是砍伐树木,还是私自违建,以及圈地修建坟墓,22年来几乎没有停止过。

包括后来为世人所知的三项工程对观音山公园也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都造成极大的伤害。

俗话说“防微杜渐”如果在村民刚开始侵占或破坏时,有执法部门旗帜鲜明的制止,以及适当惩罚,或者那些破坏观音山公园,破坏国家森林公园的举动会收敛或刹住。然而,令人极度失望的是,在这些违法行为萌芽及愈演愈烈的过程中,有关执法部门不仅没有及时执法,充当保护自然资源的先锋,他们反而在暗地里和那些违法分子同流合污,以共同侵占国家森林公园利益为荣,同时充当了打压观音山公园的强有力的行政力量,他们的行为是给政府丢脸,必须予以追究!

2012720日,央视二套财经频道以《森林公园私建别墅调查:国家4A级森林公园竟藏22栋私人别墅》,曝光广东东莞观音山国家4A级森林公园藏22栋私人别墅。报道中,有的别墅还有游泳池,还有的别墅在私建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滑坡就崩塌了。有些别墅在偷建中被公园管委会多次劝阻,因为没有执法权,虽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迟迟没有得到及时回应和制止。

20201221日,第一财经发表“毁林盖别墅、建豪华坟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乱象无人管?”的文章,继续追述22栋私人别墅在公园内违法乱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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